她要找的那把不但有这八个字,背面还写有她和他的名字,那是那年夏天,他们来的时候,他一刀一刀刻上去的。

手套太厚了,她觉得有些碍事,于是干脆将手套脱掉,继续挨个翻。

过了一会儿,她突然领悟了点什么,开始后悔自己刚才太笨了。都过了这么多年,怎么可能还在锁链的外层?于是,又掰开上面那层新的,专门找那些被风雨侵蚀过的旧了的锁。

一大堆金属物又冷又硬,挂在那里风吹日晒了不知多少时日,锁面的很多字迹都被铁锈和冰碴子覆盖着,分不出原来的面目了。她便用手指依次抹干净,凑近去仔细辨认。

她做这一切的时候,思路都很清晰,不想哭也没有流眼泪。

渐渐地,她觉得脚都蹲麻了,干脆就地坐了下去。

可是,一个,又一个,一个,又一个……都不是。

山那一头的红日已经一跃而出,那些兴奋的欢呼和号叫达到了巅峰。

然后,一个人影立在曾鲤面前。

曾鲤只以为对方要过路,于是朝边上挪了挪,让出道来。哪知,来人并没有走,而是问了一句:“在找什么?”

曾鲤闻声一抬头,看到那人竟是艾景初,顿时有点尴尬,“怎么是你?”

“刚才起了床,觉得时间正合适,也来赶赶日出。”他说。

“那你迟到了。”第一道曙光已经冒出来了,而他居然还在这里和她磨叽。

“你找什么?”他不理她的话,又问。

“我以前放在这里的锁。”

“多久了?”他继续问。

曾鲤突然觉得有点生气,“不关你的事。”

“我见过他们几个月就换一次链子,同时会把那些锁全扔了,不然太重了,扶手撑不住会断掉。”

说完后,艾景初注意到曾鲤的手,那手指又黑又脏,已经被冻得通红,手背上好多条被铜锁边角刮伤的痕迹。

其实,他待在远处看了她好久了。

本来准备起床收拾后他就退房回去,哪知打开窗发现天气不错,又想起昨晚她问他看日出的事情,于是索性自己也出了门。

他没乘缆车,一个人独自沿着台阶走上来,快到顶的时候,他看到曾鲤神色恍惚地单独走上另一条小路,一时不太放心便跟了过来。

本来艾景初没想打扰她,可是最后还是没忍住。

“你起来吧。”他说。

“我不找了,就随便看看。”

“曾鲤。”

“日出快没了,你赶紧走吧,这里不归你管。”她不耐烦地说完,又挪了挪地方,示意艾景初赶紧走,继而她又开始不管不顾地继续翻看那些锁。

他蹲下去,用一种没有起伏的声调缓缓对她说:“你昨夜回不了酒店不归我管,那孩子出意外不归我管,你现在在这里做傻事也不归我管,可是,曾鲤,我都管了。”

山风吹起来,在两个人的耳边发出呼啦呼啦的声音。

“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,但你早就不是个孩子了,人生的希望不是寄托在这样的东西上的。”

观日崖那边,陆续有人冲着朝阳大声高呼着各种各样的口号、句子和名字,此起彼伏。

突然,有一个小姑娘对着半空的云海大喊了一声:

“喂喂喂—谢小宇—我爱你—”

随后,有个男声用更激动的声音吼出来:“我—知道了—”

接着是旁人的一阵哄然大笑。

在这样喜庆热闹的气氛烘托下,曾鲤却突然觉得心中翻涌着什么,静静地流下泪来。

“对不起。”她说。

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,而她居然在生闷气的时候出言伤害他。

“对不起。”她又说了一遍。

艾景初沉默着递了一张纸巾给她。

“我是不是看起来很可笑?”曾鲤问。

他原想说点什么安慰下她,但是他心里琢磨了很久却始终凑不出一句合适的话。

她又说:“我从小就笨,怕生,胆子小,记性也不好。别人花十分钟就能记住的课文,我要用一个小时,有时候好不容易背下来,结果到了老师那里,却紧张得一个字也念不出来了。

“有一次上体育课打篮球,别的男生很用力地扔球给我,我去接的时候,崴到了手指,但是我不敢说,怕老师说我娇气,又怕同学说我打小报告,虽然很疼也只好忍着。回家也不敢告诉我妈,怕她跑去找老师和学校。难受的时候我就想,肯定忍忍就好了,结果过段时间真的就不疼了,但是手指关节那里却鼓了起来。后来我妈带我去看,医生说耽误时间了,医不好了。”

她平静地叙述着这些琐事,好像此刻要是不说出来、不找个人发泄一下就会疯掉。

“从十五岁到现在我都爱着同一个人,以我这样的性格居然是我先喜欢他,傻傻地追了他好多年。那天我们来这里,他说如果将那把锁的钥匙扔出去,那么就能永远不分开。

“很傻很幼稚很可笑是不是?谈恋爱的时候,好像智商都会变低。后来我到了东山很多次,都没敢来这里。可是昨晚我又想起这件事情,我就想,来看看吧,那个东西是不是真的还在。”

听了她的一席话,艾景初将视线落到别处,许久没有说话。

曾鲤苦笑了下,“我真是……”

她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无遮拦了,平时她很少和人谈起这些,甚至跟马依依她们都很少说,却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艾景初发起了牢骚。

已经有人陆陆续续地从山崖上走过来,也有后来的人在朝观日崖走,这是步行去观日的必经之路。偶尔有一两个路过的游客,好奇地打量着曾鲤和艾景初,但是大部分人都急着去东边悬崖,想要抓住最后一刻的风景,没顾得上其他。

“遇见我就会有麻烦,”她说,“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
此刻,太阳已经完全脱离了云层的遮掩,一跃而出,发出火红色的光芒,柔柔的,暖暖的。艾景初站在曾鲤对面,正好背对着日出,整个脸都逆着光,看不清神色,隔了好久才听他叹了口气说:“手给我看看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崴到的那只。”

曾鲤抬起左手举到艾景初眼前。

她骨架细,所以手指又细又长,很漂亮,但是无名指的第二个指节处却像树干的疙瘩一样鼓起来一圈,显得格格不入。

他接过去,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。

此刻,她的手黑漆漆湿漉漉的,将他的手也弄脏了。

“应该是腱鞘囊肿。”他放开那只手后,下了个结论。

“好多年了,除了丑点,也没什么。”

他没再说话。

突然,曾鲤看到吴晚霞和几个同事一摇一摆地朝上走着,离她跟艾景初越来越近。曾鲤顿时心里紧张了起来。吴晚霞是全单位最有名的广播员,什么事情一到她那里,保准八卦出来的影响力可以翻倍,要是被她看到自己在这里哭,不知道要追问成什么样,何况旁边还杵着一个艾景初。

无论哪一条,都够她受的。政府单位的已婚和未婚妇女们,工作期间消磨时间的乐趣,第一是给人介绍对象,第二就是传播周围的小道消息。

曾鲤赶紧揉了揉脸,将泪痕抹得干干净净,随后对艾景初说:“你要朝哪儿走?”

“上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