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邪珠?”上官蓓一呆,指着玻璃罩子里头的一张小纸片说着:“说明书里边明明写着这是镇神珠啊!能够止痛、催眠,安神,让人受损的精神力得到恢复。 ”

崔嫦晴微微一笑:“物极必反,过犹不及,这就是这种邪珠的最后写照了。它确实是有这种功用,但一旦用起来了,会让人上瘾,离不开它。长久下去,就变成了损伤人的大脑神经的杀手!它本来应该是违禁品来的,因为,它是罂粟所化。”

“罂粟所化?”上官蓓一愣。

陆晨心里头就赞许:嗯,看来崔姨妈果然是见多识广。

崔嫦晴就侃侃而谈起来。

这种邪珠是极其罕见的,也没有人搞清楚它形成的机理。

在种植罂粟的地带,有时候会出现一种令人感到邪异的情况,就是大片开得正鲜艳的罂粟忽然就枯萎了,谁也弄不清楚原因。后来,有人在枯萎的罂粟里头,偶然发现了这种珠子,并发现它具有种种奇特的效果。

于是,后来的人就把它叫做镇神珠,认为它吸收了那些罂粟的精华,才导致它们大片死去。从那个时候起,大家反而希望能够出现罂粟忽然大片枯萎的情形了。因为那意味着,可能又有镇神珠要问世了。

而一颗镇神珠的价值,可远在它导致枯萎的那片罂粟之上。

陆晨听着,若有所思。原来这种珠子的形成还有自然原因的,而自己的这颗,纯粹就是人工制造了。

忽然又想到付海城。那家伙难道不知道这种事儿?如果知道了的话,会不会去找珠子?或者,他说给那贩毒集团的人说了,那些毒贩子八成会这种事的,都会去找吧?

这个念头在陆晨的脑子里一闪而过,忽然就心中一动。

对了,如果把这事儿告诉付海城,让他再告诉那些毒贩子,不是可以让他们抱着找到镇神珠的念想,还有可能放过付海城么?

反正,那块罂粟地足足三亩,又满地尸骸,要找到也不容易啊!

如果利用这事能产生效果的话,倒可以不用去找那个比尚晓坤还厉害的人物出手了。

陆晨的信条是:能不求人帮忙就不求人,人到无求品自高嘛!当然,更高品的就是,有事不求人,人家还眼巴巴地来帮自己。

眨眼间,他已经觉得试试。

“把它叫做邪珠,那是非常有道理的。”崔嫦晴说道:

“我曾经有个朋友是作家,因为写作导致神经严重衰弱。后来,有人借邪珠给他,只有黄豆大,也让他佩戴在胸前。他很快上瘾不可自拔,很快疯了。最后,用水果刀把笔记本电脑给捅了个粉碎,说里边藏着很多恶魔。然后又把脑袋给捅烂了。”

“太疯狂了。”上官蓓嘀咕着,又看向那个小牌子,轻声说:“不过这价值倒是不低啊,起拍价都两千万。有人会买么?”

“会的。虽然它很邪恶,但总是有一些疯狂的人,愿花大钱买。”

崔嫦晴淡淡地说:“而且,我估计它在这场拍卖会中,成交额起码位居前三。如果有人炒作,卖个上亿都不是问题。”

虽然上官蓓光自己的飞鹰生物,就有差不多二十亿的身家了,但听到这么一颗小珠子能卖个上亿,也不由得咋舌:“这么贵,我可不会买!”

而陆晨可就一下子飘飘然了。

卧槽!原来我身上还带着价值起码两亿的玩意儿啊!

那颗镇神珠,一直被他带在身上,用一只小锦囊给装了,塞在挎包里。不过,陆晨倒是感觉着没被它影响过。估摸着是没有贴着身子放,或自己的气场把它压制住了的缘故。

想想,要是有人愿意买,两亿卖了。

两亿啊!能做多少事了?不说别的,这回去云舟市,办一个月之牙点心厂是绰绰约约了,还能打造一个很漂亮的制造工坊呢。

一下子从千万富翁变成亿万富翁的赶脚,那可真叫好。

上官蓓看见陆晨有点儿魂不守舍,就仰头问道:“晨哥哥,你在想什么?”

陆晨哈哈一笑,揽住了她的肩膀,喜洋洋地说:“蓓蓓,告诉哥,你喜欢什么首饰什么名牌包名牌衣服,哥都给你买!”

上官蓓瞪大眼睛:“晨哥哥,你这是……忽然发财了?”

陆晨抓抓头皮,龇牙一乐:“不发财就不行啊?我高兴啊!”

“忽然这么高兴?可是,我不喜欢名牌的,舒服就好。至于首饰,也不是很喜欢……”说着,语气忽然就抑扬顿挫起来:“不过,晨哥哥买的,我就喜欢,我就会戴!”

陆晨又哈哈一笑,亲热地揉了揉上官蓓的头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