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方奇的初恋却正好与那哥们所说相反,初品香味弥散,后来却是越来越苦。

他俩既是同村人又是同学,罗金凤比方奇大两岁,初三时就已经出落的发育良好身材出众,尤其是两只水汪汪的桃花眼,瞄人一眼就能让你心脏加速,有心脏病的多瞅上两眼肯定会血压升高嗝屁朝凉。

方奇打心眼里喜欢罗金凤,可已经成熟了的罗金凤对这个又瘦又小的屁娃子没一点感觉。

有次午睡时间,方奇溜号爬树捉知了,正瞅见“酱秃头”把罗金凤堵在自己办公室里上下其手。方奇顿时呆了,没想到自己喜欢的人被秃头那般,从树上溜下来掂半块砖头“咣”地砸碎了“酱秃头”的窗玻璃。

但是从那以后,罗金凤就退学了,后来听说到县城打工,再不久她就嫁了个胖厨师。结婚那天,方奇见到那个胖如肥猪已到中年的死胖子,自己坐在黑龙河边呆坐了大半天,为无疾而终的初恋难过。

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出落的更加丰腴的罗金凤。

虽然有点小尴尬,但方奇很快就恢复常态,“这店你家开的?”

罗金凤水汪汪的桃花眼仔细打量着方奇,粉嫩的脸上荡漾着勾魂摄魄的笑意,“嗯哪,许多年没见面,你现在长的这么高了。听说你考上北理工,可为咱村争光露脸咧。”

高良宇见他们聊的热火,“咦,你俩认识?”

罗金凤瞟了方奇一眼,“我俩同村,还是同学哩。”拿起菜单,“那啥子,你们也不用点了,今天这客我请!”起身奔后堂去。

高良宇一直盯着罗金凤消失在厨房,吸溜着口水:“我擦,这婆娘居然跟你是同学,咋没听你说过。”

方奇点起只烟:“你问过我吗?”把他脸推转过来,“别打坏主意,人家可是有老公的人。”这小子就好这口,见到这样的就走不动路。

良宇也点上只烟:“知道,可惜了。”然后又伸长脖子大谈良家如何如何。

方奇听不得这些浮词浪语,虽然自己也喜欢聊女人,但毕竟是初恋,一到高良宇的嘴里就变的如此污秽不堪,觉得难受。站起身来,“别跟我瞎几巴得巴这些事儿,不吃咱们就走,我还有事哩。”

高良宇精虫上脑,忙拉住他:“别啊,真败兴。跟你说,你今儿个要是就这么走了,我跟你急!”

见他说的这么斩钉截铁,方奇还真不好拍拍屁股就走人,刚刚借了人家钱,现在就翻脸,未必太无情,他做不出这么绝的事。

罗金凤上菜倒是挺快,晃着大白腿和近乎透明的翠黄色褶衫裙端上辣子鸡丁和拍黄瓜,一口气开了十二瓶冰啤酒,往两人面前推:“也不用方便杯倒了,对瓶吹吧。”

刚要走,高良宇一把攥住她手:“别走啊,我和方奇是裤衩不分的好兄弟,借花献佛,喝几口再走吧。”

罗金凤挣脱手:“好,我先灌一瓶。”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干净,让他们吃自己去拾掇菜去。

“好!爽快!咱们也不外,我就是旁边网吧的高良宇。一回生二回熟,下次会经常在你家吃饭。”两眼直往她胸前两坨肉上瞄。

方奇手机又“蛐蛐儿”地响,拿起来看是赵三刚的,“三刚哥,借着了,嗯,今晚回去。”撂了手机,“我说有事吧,你非拉我来喝酒,真操蛋。”

高良宇伸着手在鼻子边嗅了嗅,完全没在意他在说什么,方奇见他这幅德性,也不好多说什么,只巴望着早点结束早点回家。

罗金凤又上了三个菜,这才坐下来招呼吃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