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西市据说是最好的酒楼吃饭,雅雅最高兴。虽说家境好得什么都不缺,采蘩在亲情上无尽宠她的同时,并没有给她物质上想要就要的纵容,所以每次出来吃饭她就像过节一样开心,而且绝不挑食,好吃难吃都要尝过,再评一评。童言无忌,煞是有趣。

老板送来暖酒,听雅雅说这个面疙瘩难吃,又说那个羊肉难闻,最后指着一盘青菜说香,再道包子的味道还行,僵笑着随口问,“几位是南方来的吧?”

云夕不知不觉得出和雅雅相同的结论,一桌子的菜只有青菜好吃,热腾腾的包子能填饱肚子,“你怎么知道我们从南面来?”

老板心道,那么挑剔吃食,多半就是南人。但他说出来的话十分客气。

“几位姑娘穿着精致,说话软腔柔语,又吃不惯我们这里的菜,所以能猜出七八分。其实,不是我夸口,长安城里做北方菜的酒楼饭馆多得是,但论南方菜,我这儿就是最好的。”

突然有人轻笑一声。

老板扭头,见客人们各吃各的,不像有嘲笑他的人,就以为自己听错了,对采蘩她们接着说道,“当然,咱没法跟御膳房比,可我家的大厨就是南方人,做得一手江南风味的小菜。要不你们加点几道?”

“骗死人不偿命。”显然和笑声来自一个出处,但这回听出了大致年龄,应该还是个孩子,稚嫩得很,“已经一桌子摆满,还想让人点菜,啧啧啧,怪不得大家都说你抄钱手呢。”

老板吹胡子,脑袋囫囵一圈,没找到人,“小混蛋,在哪儿说瞎话呢?你爷爷欠了我那么多酒钱,我还没上门讨债,你小子却坏我生意,不想过安稳日子了,是不是?逼急了我,让你爷俩破庙都没得住。”

“切,破庙又不是你家的,你说不让住我们就不能住啊。”一颗小脑袋从窗口伸出来。乌漆抹黑的脸属于一个十一二岁大的少年,身上的棉袄单薄破烂,但笑容明灿,一双机灵十足的丹凤眼。

“小混蛋!你是不是又到我厨房里偷东西吃了?无缘无故猫在窗子底下。”老板撩袖子,似乎打算捉人。

“说谁偷?我是穷,可从不取不义之财,你嘴巴放干净点儿。就你家做的吃食,让我白吃——”吞一口口水,头颅高高扬起,但觉得不该把话说绝,“我都得考虑考虑。”

老板涨红了脸,气得七窍生烟,“我这儿东西不好吃,那你叫你爷爷别来赊酒!”

“你以为我爷爷高兴来啊。要不是你的酒里掺了水,卖得比别处便宜,他才不来呢。”少年声量不小,引客纷纷皱眉,举起杯子再尝。

老板忙喊,“各位客官,没有的事,绝对不可能。这小子的爷爷欠了我三四两银子,如今想赖账,所以故意编瞎话坏我名气。”说完,挥着拳头,一边叫伙计们帮忙抓那个小子,一边自己也冲了出去。

少年动作灵活,利落得爬上窗台,跳到采蘩那桌前,对瞪瞧着他的雅雅眨眨眼,“***,你不喜欢吃这碗面疙瘩的话,可不可以给我?”

雅雅不说话,但双手把碗捧给他。

少年双手合十,“谢啦。”接过就是一气吃,连筷子都不用,把嘴张到最大,河马那般吞食,好似饿了很久。

“……你慢点。”云夕没见过这种吃法,怕他肚子没饱先给噎死了。

少年没空,也没嘴说话,但指指桌上的白切羊肉,又指指自己,不断给雅雅使眼色。

雅雅到底小,不懂他的意思,看看采蘩,“姐姐,他干什么?”

采蘩解释,“他还想要羊肉,你给不给?”这小子果然机灵,不问别人要,就问雅雅要,摆明知道她最好说话。

雅雅点点头,“给。”

少年眼睛亮晶晶,一手端面疙瘩,扫荡最后的残余,一手伸向装羊肉的盘子。

这时酒楼老板赶到窗外,见他不但到店里去了,还又吃又拿,不由凸出眼珠子,“小混蛋,还说你不偷东西吃?我今天揍死你这个贼娘养的咋种。”

少年丝毫不为老板的污言秽语所动,放下碗,腾出手来捉起棉袍衣摆,成了一大兜,将另一只手里的羊肉往衣兜里一倒,然后把盘子又快又小心得放回桌上,转身就要跳窗。但窗外有个伙计守着,老板又带人跑回了店里,四面都被堵住。

“小混蛋,你再跑啊!看你还能往哪儿跑?”老板笑得得意。

少年腰板挺得笔直,“我没偷吃,是你的客人让我拿的。不信你问!”